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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

发布日期:2024-04-27 浏览次数:32

1.招标条件

 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财政局以泰政水复[2023]27号文《关于泰兴市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和市县配套,现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大建设(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兴市马甸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疏浚河道6.26公里;新建木桩生态袋护岸10.918公里,新建格宾石笼挡墙2.24公里;岸坡植物防护7.27万平方米,保土耕作3.0平方公里。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泰兴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甸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疏浚河道6.26公里;新建木桩生态袋护岸10.918公里,新建格宾石笼挡墙2.24公里;岸坡植物防护7.27万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7896370.15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6月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227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其中2024年920日前完成水下验收)。

2.5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施工单位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50%,其余的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按月全额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911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50万元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自201911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50万元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经历。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5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此条不作要求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21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521900 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188 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中国招投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女士

 址:泰兴市大庆中路31(泰兴市水务局内)

电话:0523-80962056

招标代理:广大建设(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澄江路28

人:张天文                         

   编:225400

   话:15152976576

   箱:464976090@qq.com

10.备注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1.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4.联合体

/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5 

企业素质:1.5分

项目管理机构:5.5 

施工组织设计:18

企业信用等级:/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