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南侧、丰园路西侧(张地2023-JG05号地块)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5.65亩,拟建1栋综合楼、7栋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9500㎡,最大建筑高度为40米,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 土建(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安装(包括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等)、公共区域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 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路灯(景观灯)、监控、网络配套(电信、广电、移动)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施工建安费估算价16500万元。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726001003 | 南丰镇光电科技产业园新建工程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 总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3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工程。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9500㎡,最大建筑高度为40米,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土建(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安装(包括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等)、公共区域部分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路灯(景观灯)、监控、网络配套(电信、广电、移动)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建安费估算价16500万元。 | 154.69 | 57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zjgzhcs.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华兵 | 联 系 人:陆燕静 |
电 话:0512-58620024 | 电 话:0512-5539206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97838696@qq.com |
2024年04月28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 ? ? ? 2.1.1 | ? ? ? ? ?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签字 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 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 2.1.2 | ? ? ? ?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 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业监理工 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监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 ? 2.1.3 | ? ? ? ? 响应 性评 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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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3 | ? ? ? ? ? ? ? ? ? ? ? ? ? ? ? ? ? ? 监理方案 |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质量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 ? ? 4.0 |
? 进度控制方案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 ? ? 4.0 | ||
? 造价控制方案 | 造价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造价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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