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康其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3〕46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康其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4.5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康其乡中心小学 2.工程规模:新建学生宿舍楼3124.88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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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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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1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1时0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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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 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 要求, 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 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 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 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 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 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政府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使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 不 见 面 开 标 网 址 (http://117.145.109.21:909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各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5、疆外投标企业须 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 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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