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肖家冲院区门诊和住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8﹞3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压增容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人民医院肖家冲院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高压增容用电工程,其中包含拆除原2台315kV·A变压器及高低压设备,拆除原搭伙点至2台315kV·A变压器段电缆线路;在新修大楼负一层配电室内新装高压出线开关柜9面,1600kV·A变压器2台,低压柜42面。第一回电源点为10kv永中线中福支线#1环网柜964间隔,采用排管和桥架敷设,电缆长75米;第二回电源点为10kV学府铭城开闭所出线间隔,采用排管和桥架敷设,电缆长1300米。电源电缆选用ZB-YJV22-8.7/15-3*120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83.89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肖家冲院区门诊和住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高压增容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14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颁发的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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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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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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