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招标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东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广东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数量1家,服务有效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七、其他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