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采购安阳市第二十一中学采购校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安阳市第二十一中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B2025-20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十一中学采购校服项目
3、采购方式:自主委托,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夏装(2件上衣+1条裤子):135元/套;春秋装:105元/套;冲锋衣:170元/件;冲锋衣加绒裤70/条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须为校服产品的制造商。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时须携带以下供审核的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