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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孟津区城乡供排水提升改造农村污水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29

2025年度﹥孟津区城乡供排水提升改造农村污水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 2025-03-31

受洛阳市孟津区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孟津区城乡供排水提升改造农村污水站建设项目第一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RT-LY-20250304

2、项目名称:孟津区城乡供排水提升改造农村污水站建设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控制金额:3048809.08元,其中一标段控制金额:180947.35元;二标段控制金额:148017.82元;三标段控制金额:188028.76元;四标段控制金额:159791.72元;五标段控制金额:150502.54元;六标段控制金额:210936.55 元;七标段控制金额:435396.71 元;八标段控制金额:229037.54 元;九标段控制金额:194145.40 元;十标段控制金额:231526.01 元;十一标段控制金额:168715.89 元;十二标段控制金额:265569.14 元;十三标段控制金额:213289.30 元;十四标段控制金额:272904.35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孟津区城乡供排水提升改造农村污水站建设项目第一批 ;

(2)项目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4个标段,

一标段为孟津区朝阳镇杨凹村污水处理站;

二标段为孟津区朝阳镇小良村污水处理站;

三标段为孟津区送庄镇莫沟村污水处理站;

四标段为孟津区送庄镇负图村村南污水处理站;

五标段为孟津区送庄镇负图村村北污水处理站;

六标段为孟津区朝阳镇月亮湾污水处理站;

七标段为孟津区朝阳镇游王村村西污水处理站;

八标段为孟津区麻屯镇韩庄村污水处理站;

九标段为孟津区麻屯镇庄沟村污水处理站;

十标段为孟津区麻屯镇杨树湾村污水处理站;

十一标段为孟津区常袋镇英古村污水处理站;

十二标段为孟津区常袋镇西小梵村污水处理站;

十三标段为孟津区常袋镇小崔沟村污水处理站;

十四标段为孟津区常袋镇酒留凹村污水处理站。

供应商可投任意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范围:谈判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工  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供应商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300.00元 /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