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选聘发行公司债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省 2025-03-3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选聘发行公司债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选聘发行公司债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发行主体: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2发行额度:不超过6亿元;
2.2.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2.4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最终以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为准)。
2.3竞谈范围: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进行公司债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本项目确定的律师事务所获得采购人本次上交所发行公司债券的服务工作资格,成交人根据发行主体及主承销商意见出具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并负责处理申报发行中的其他法律事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若谈判申请人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谈判时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为债券类(含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交易商协会、交易所审核发行的项目)项目发行提供法律服务至少具有1例。
3.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谈判申请人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谈判申请人,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谈判申请人近三年(即2022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给予市场禁止或限制经营的情形,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情况。(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5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将①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③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④经办人社保证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com),并在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项目负责人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完成报名。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4时00分;
5.2递交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加密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com)。
5.3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要求发送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的谈判会将与上述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公开进行。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