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自然告字〔2024〕12号
经广宗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天宇浩远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2024〕1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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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化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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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安业路,北至兴业大街 |
25047.8 |
工业用地 |
≥1.5 |
≥40 |
≤15 |
50 |
679 |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相应地块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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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xy.hebei.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024〕13号地块起始价为679万元,增价幅度为贰万元(20000元)整倍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9日17时通过E招冀成拍卖平台(www.hbzpg.com)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河北CA 认证)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由拍卖公司审核后,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9日17时通过E招冀成拍卖平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5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4年5月20日10时在E招冀成拍卖平台进行,该拍卖在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线上线下同步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
2、亩均税收≥20万元。
3、亩均产值≥400万元。
4、容积率≥1.5。
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
6、 建设项目准入应满足的环保标准包括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超低排放限值);环境质量管控标准(产业政策“允许类”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区域内实施4倍削减量替代,“鼓励类”的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施2倍削减量替代,其他污染物的满足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行业准入标准(基本无污染或低排放行业,即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及该名录以外的建设项目)。
八、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拍卖代理机构承办。
拍卖地块竞买人竞价必须通过E招冀成拍卖平台的“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九、河北CA驱动请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网络平台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
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网络平台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十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十二、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出让价款。
十三、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拍卖具体要求和详细内容以拍卖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08号新合作广场东区B座113-2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011552468
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与网络技术人员联系,E招冀成拍卖平台(www.hbzpg.com)技术热线400-789-8055/8058。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