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雪山景区电力专项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玉龙雪山景区电力专项规划编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TPLJCG2025-0007
1.2项目名称:玉龙雪山景区电力专项规划编制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5万元
1.5最高限价:25万元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并配合完成各级上会审查,直至通过玉龙雪山管委会组织的专家评审。
1.7质量要求:电力专项规划深度应满足行业规范要求,根据规划中负荷需求计算、廊道需求摸排等方面规划出与片区发展相适应的项目方案
并最终通过由市或县电力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规划成果文件包括:规划报告、规划方案图集、廊道需求图、项目清册。
1.8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 |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玉龙雪山景区电力专项规划编制》 | 1 | 项 | 25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注:本项目统一打包,供应商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玉龙雪山景区电力专项规划编制,电力专项规划深度应满足行业规范要求,根据规划中负荷需求计算、廊道需求摸排等方面规划出与片区发展相适应的项目方案并最终通过由市或县电力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规划成果文件包括:规划报告、规划方案图集、廊道需求图、项目清册。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和声明函);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0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报表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证书时间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电力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4)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 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14 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