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包头分行2025年至2028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2025-03-28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交通银行包头分行2025年至2028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包头分行2025年至2028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GXM1519992503000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采购内容:包头分行2025年至2028年现金清分外包服务现金清分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预算金额:36万元;
3)服务地点:交通银行包头分行金库清分中心。
4)服务期限:2025年5月18日至2028年5月17日,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四)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