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成都市公司新能源车充电站委托建设运营采购项目
四川省
招标公告
受四川省烟草公司成都市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烟草公司成都市公司新能源车充电站委托建设运营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IT-GN-2025030096
2、项目名称:四川省烟草公司成都市公司新能源车充电站委托建设运营采购项目
3、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成都市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三、项目概况:
1、为满足招标人物流中心园区新能源车充电需求,拟委托具备建设及运营服务资质的企业全额投资,按照国家、地方标准以及行业规范为招标人物流中心园区建设新能源车充电站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安全用电警示标识、充电设施标标线等)。在约定服务期内,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提供充电服务。
2、服务期限:10年,合同五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建设所涉及的用电申请、建设协调、设计、审批、采购、安装、施工等工作,并验收合格。
3、限价说明:本项目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0.6元/千瓦时(含税),超过此报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或与其合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涉及的施工安装部分若选择合同分包的,由分包意向协议中承担该部分内容的承包人提供)。
9、投标人或与其合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须符合《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1、凡有意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网上获取。
2、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成都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