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综合查控系统信创及系统业务迁移项目
一、项目背景
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或“采购人”)是2008年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为中小银行提供中后台科技共享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共为山东省内外包括17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68家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共享云服务。
根据联盟的信息科技规划及银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创)政策的部署要求,联盟计划在2025年完成综合查控系统的信创改造工作。
联盟综合查控系统是由联盟统一建设的,旨在协助成员行与有权机关和监管部门进行司法查控类系统的接口对接和业务处理。该系统实现的功能,主要包括账户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司法扣划、布控(动态查询)等,以满足司法和监管需求。目前,该系统已与公安部、国家监察委、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对接。
本次信创改造工作主要涉及系统的架构优化、技术升级以及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改造,以确保在信创环境下能够稳定运行并继续提供高质量的查控服务。通过本次改造,满足综合查控系统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要求,同时进一步增强对各成员行司法查控业务的技术支撑能力。
二、项目介绍
项目编号:SCCBA-CS-2025006
项目名称: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综合查控系统信创及系统业务迁移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非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所有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1供应商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3.2供应商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截至报价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未被列为采购人黑名单;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来具备同业中间业务类、外联业务类或司法查控类系统研发或实施项目的案例(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5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处依法缴纳社保(缴纳时间为谈判评审之日前至少一个月,代缴的须同时提供社保代理机构代缴协议等),若授权代表为公司法人,则此项不作要求;
3.6授权代表及关键人员需为供应商公司员工。
3.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1供应商须按如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1.2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4.1.3现场购买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邮件购买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4.1.4现场购买地点: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地址;
4.1.5购买邮箱地址: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
4.1.6交费方式:银行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的银行账户。
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文件。(此项也可在开标时现场提供);
4.2.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2.4业绩合同案例证明材料;
4.2.5授权代表及参加本项目的关键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4.2.6通过邮件方式购买的,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以及购买费用转账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的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邮箱。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地址以邮件的方式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失,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五、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等递交截止时间
5.1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现场递交;
5.2递交时间:2025年4月15日
5.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5.4逾期递交恕不接收。
六、磋商评审时间
本项目将在2025年4月15日下午14:00举行竞争性磋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