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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2025-2027年度现金业务机具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次数:31

南京银行2025-2027年度现金业务机具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2025-03-24 

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2025-2027年度现金业务机具入围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现金业务机具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STCC2500511481)

二、招标内容

为确保总、分行采购工作正常开展,招标人分3个包件对现金业务机具进行公开采购。供货范围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本项目入围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按两年签订。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件名称 最高限价(含税) 采购内容

第一包:点钞机 117.85万元 1.现金业务机具(包括点钞机、全自动捆钞机、清分机,以下统称“现金业务机具”)及相关配套软硬件服务;2.针对现金业务机具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现场及非现场服务;3.所有现金业务机具由制造商提供至少五年免费质保、上门跟踪维护及备件;4.产品外观设计及包装;5.现金业务机具的运输、安装、调试、相关培训等服务。

第二包:全自动捆钞机 62万元

第三包:清分机 112.9万元

入围供应商数量:每包件2名入围供应商。若某包件合格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该包件入围2名供应商,并由该包件入围供应商均分该包件全部采购份额。若某包件合格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该包件流标,后续招标人将针对该包件继续开展采购。

本项目三个包件可兼投,也可兼中,评标顺序同包件顺序。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国产品牌,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型号的CCC或CQC认证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认证证明材料中的产品型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所有产品型号完全一致。

4、第一包投标人所投品牌点钞机设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的银行业采购项目案例;第二包投标人所投品牌全自动捆钞机设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的银行业采购项目案例;第三包投标人所投品牌清分机设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的银行业采购项目案例。以上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5、投标人需为所投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非制造商,则必须出具所投品牌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原件,授权须连贯且有效。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包件。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不少于五年免费跟踪维护服务、质保及备件的承诺(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7、第一包与第三包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须符合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或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鉴定中心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第一包与第三包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现金业务机具鉴别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7-7)。

9、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投标人须具有能保证可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和较好的行业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董事或主要成员在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入围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4日下午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经 理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