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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惠万家银行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包1(业务法律支持子库)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次数:13

邮惠万家银行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包1(业务法律支持子库)招标公告 

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就邮惠万家银行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包1(业务法律支持子库)(招标编号:YHWJ-2025-02-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邮惠万家银行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包1(业务法律支持子库)所需的服务,服务期限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根据自身执业领域和专业特长,最多只能投标2个子库,如参与2个以上标包投标的,按照标包顺序前2个认定为有效投标,其余为无效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惠万家银行或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 投标人应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综合实力较强或具备与投标标包相匹配的专业优势;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管理高效,勤勉尽职,诚实信用。

2.4.2 采购人仅接受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其任一分所中的单一主体投标,不允许总所与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分所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可以自身名义报名,但应取得境外总部授权。

2.4.3 投标人能够提供稳定的律师团队,该团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须包含至少1名合伙人;主办金融类诉讼案件的律师至少1名,并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处理过金融机构同类案件,效果良好且能提供代理协议或判决或裁定或裁决等法律文书。

2.4.4 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无惩戒记录(需提供相关截屏)。

2.4.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备2个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总行/总部法律服务案例经验(案例需与所投标的标包匹配),详细介绍相关信息,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4.6投标人为本行提供服务的律师还需符合以下要求: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律师执业经验(请注意: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年限,其他项目团队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应在3年及以上。项目团队成员中含有执业年限不足3年或者无执业证的人员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擅长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采购人所需的专业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4.7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 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