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扶持提升哈尼梯田鸭养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红河县盛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红河县扶持提升哈尼梯田鸭养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
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Y2025-38
2.项目名称:红河县扶持提升哈尼梯田鸭养殖项目
3.预算金额:406.80万元;
4.最高限价:406.80万元;
5.采购需求:红河县扶持提升哈尼梯田鸭养殖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六
章《采购需求》为准):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单价
(元/只) 预算金额
(元)
01 鸭苗 鸭苗要求抗逆性强、适应性好的蛋肉兼用型云南地方鸭品种(系),育雏30天,单只体重
>0.5公斤,按程序接种3种疫苗。 203400.00 只 20.00 4068000.00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09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分量分批次交货、培训、验收等
全部工作。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
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
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
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谈判申请人,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新成立的谈判申请人,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或书面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 ”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
定。
2.3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 求,监狱和戒毒
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2.4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2.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
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
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在资格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
,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 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报名);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
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00元/份,此费用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等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按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4.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