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6#厂房±0.00以上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CG-SL-2025004)
一、招标条件
本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6#厂房±0.00以上劳务分包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中省市相关配 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天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72亩,建设标准化厂房40000 平方米、服务中心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同时完成配电、给排水、院墙、 厂区硬化、美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6#厂房±0.00以上劳务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6#厂房士0.00以上劳务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 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8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购买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镇安县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