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概况:
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H-2025-02-99
2、项目名称: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总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JJH-2025-02-99 | 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8,500,000.00 | 8,500,000.00 | 8,5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内容:为洛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的1#教学楼,2#教学楼,实训宾馆,1#实训楼,2#实训楼,1#教师公寓,2#教师公寓,学生创业中心,综合实验楼,行政办公楼,1#2#3#5#6#7#宿舍楼,餐厅等共计31台电扶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等其他伴随服务。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5 质保期: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 附《 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
3.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 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乘客电梯) B 级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资质 (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以上资格要求,根据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要求》,对于供应商新版许可证书可不显示级别 ,均予认可。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17: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方式: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6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