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造招标天津市运河沿线及运河西岸建筑外景亮化工程电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运河沿线及运河西岸建筑外景亮化工程电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9.2919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运河沿线及运河西岸建筑外景亮化工程电力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运河沿线及运河西岸建筑外景亮化工程电力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运河沿线及运河西岸建筑外景亮化工程电力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昭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由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技术负责人1名.需且备工程技术类中级乃以上职称.且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由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投投标单位须提供2024年10日至今任音三个日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2、现场报名办理流程: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通过后获取;
3、招标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