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标准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4WT037 | 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 | 18479.6 |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3.5 | M≤50% | ≥11905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1941 | 100 |
(一)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30天内由谢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9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3-21-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18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年6月26日前开工,在2026年12月26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谢岗镇2023年004地块申请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谢岗镇,则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1个月内在东莞市谢岗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义务和在谢岗镇纳税。(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竞得方须与谢岗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条款。(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等;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竞买申请人资格由谢岗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4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00 至